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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規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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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CECA/GC 4-2009 實施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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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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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


    CECA/GC 4-2009)實施手冊


    目錄:
    關于發布《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的通知中價協(2009008
    1、總則
    2、術語
    3、一般規定
    4、決策階段
    5、設計階段
    6、交易階須
    7、施工階段
    8、竣工階段
    附錄:

    A投資估算參考格式
    B設計概算參考格式
    C工程預算封面簽署頁、目錄、編制說明、參考格式
    D工程結算審查編制參考格式
    本規程同說明
     條文說明
    1、總則
    2、術語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工程量清單計價
    附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
    一、實體項目
    二、措施項目
    附錄裝飾裝修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
    一、實體項目
    二、措施項目
    附錄安裝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
    一、實體項目
    二、措施項目
    附錄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
    一、實體項目
    二、措施項目
    附錄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
    附錄礦山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
    一、實體項目
    二、措施項目

     

     

     

     

    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

    試行時間:2009年8月1日

    1總則

    1.0.1為規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承擔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理咨詢的內容、范圍、格式、深度要求和質量標準等,提高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咨詢成果質量,制定本規程。

    1.0.2本規程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編制的。

    1.0.3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咨詢的咨詢服務與工程造價咨詢成果質量監督檢查。

    1.0.4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承擔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咨詢服務應樹立以工程造價管理為核心的項目管理理念,發揮造價管理的核心作用;應針對建設項目決策、設計、交易、施工、竣工的不同階段,依據相關規范編制各階段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真實反映各階段的工程造價。

    1.0.5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主動配合項目管理人員和設計人員通過方案比選、優化設計和限額設計等價值分析手段,進行工程造價主動控制與分析,確保建設項目在經濟合理的前提下技術先進。

    1.0.6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承擔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咨詢服務應簽訂書面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合同文本宜選擇《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合同中應明確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內容、范圍和雙方的義務、權利、責任、成果文件表現形式等要求。

    1.0.7大型或復雜的建設項目當委托多個單位共同承擔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咨詢服務時,委托單位應指定主體承擔單位,由主體承擔單位負責具體咨詢業務的總體規劃、標準的統一、各階段部署、資料匯總等綜合性工作,其他單位負責其所承擔的各個單項、單位或分部分項工程或各階段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1.0.8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咨詢業務應由有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承擔。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在各階段成果文件或需確認的相關文件上簽章,對成果質量或出具的報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注冊造價工程師和造價員應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簽署執業(從業)印章,并承擔具體責任。

    1.0.9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關注質量、工期等要素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當質量標準、建設工期發生變化時,應依據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對工程造價進行及時調整。

    1.0.10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承擔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咨詢服務除應遵循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術語

    2.0.1建設項目

    需要一定的投資,經過決策和實施的一系列程序,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以形成固定資產為明確目標的一次性的活動,是按一個總體規劃或設計范圍內進行建設的,實行統一施工、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的工程,往往是由一個或數個單項工程所構成的總和,也可以稱為基本建設項目。

    2.0.2工程造價

    完成一個建設項目預期開支或實際開支的全部建設費用,即該工程項目從建設前期到竣工投產全過程所花費的費用總和,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期貸款利息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

    2.0.3工程造價的確定

    在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合理計算和確定投資估算價、設計概算價、施工圖預算價、合同價、竣工結算價、竣工決算價的過程。

    2.0.4工程造價的控制

    在優化建設方案、設計方案的基礎上,在建設程序的各個階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和核定的造價限額以內的過程。

    2.0.5全過程造價管理咨詢

    受委托方的委托,運用工程造價管理的知識和技術,為尋求解決建設項目決策、設計、交易、施工、結算等各個階段工程造價管理的最佳途徑而提供的智力服務。

    2.0.6可行性研究

    通過對項目的主要內容和配套條件,如市場需求、資源供應、建設規模、工藝路線、設備選型、環境影響、盈利能力等,從技術、經濟、工程等方面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比較,并對項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進行預測,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的一種綜合性的系統分析方法。

    2.0.7投資估算

    在建設項目決策階段,依據現有的資料和一定的方法,預先測算和確定建設項目投資數額(包括工程造價和流動資金)的文件。

    2.0.8設計概算

    在建設項目設計階段,在投資估算控制下,根據設計要求和設計文件,采用一定的方法計算和確定建設項目從籌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費用的文件。

    2.0.9施工圖預算

    在施工圖設計完成后,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依據,采用一定方法計算和確定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文件。

    2.0.10竣工結算

    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完成全部工作,經發包人或有關機構驗收合格,承、發包雙方依據約定的合同價款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最終計算和確定實際工程造價的文件。

    2.0.11竣工決算

    在建設項目全部建成后,由建設單位以實物數量和貨幣指標為計量單位,編制綜合反映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投產為止的全部建設費用、建設成果和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

    2.0.12招標控制價

    招標人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以及招標人發布的工程量清單,對招標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價。

    2.0.13投標價

    投標人投標時報出的工程造價。

    2.0.14合同價

    發、承包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

    2.0.15竣工結算價

    發、承包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按照合同約定確定的最終工程造價。

    2.0.16索賠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己方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2.0.17現場簽證

    發包人現場代表與承包人現場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

    3一般規定

    3.1任務、內容和階段劃分

    3.1.1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咨詢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通過對建設項自各階段工程的計價,實施以工程造價管理為核心的項目管理,實現整個建設項目工程造價有效控制與調整,縮小投資偏差,控制投資風險,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建設投資的合理籌措與投人,確保工程造價的控制目標。

    3.1.2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咨詢依據建設項目的建設程序可劃分為五個階段,分別是決策階段、設計階段、交易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階段。

    3.1.3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咨詢企業可負責或參與的主要工作包括:

    1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與調整;

    2建設項目經濟評價;

    3設計概算的編制、審核與調整;

    4施工圖預算的編制或審核;

    5參與工程招標文件的編制;

    6施工合同的相關造價條款的擬定;

    7招標工程工程量清單的編制;

    8招標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或審核;

    9各類招標項目投標價合理性的分析;

    10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相關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

    11工程計量支付的確定,審核工程款支付申請,提出資金體用計劃建議;

    12施工過程的設計變更、工程簽證和工程索賠的處理;

    13提出工程設計、施工方案的優化建議,各方案工程造價的編制與比選;

    14協助建設單位進行投資分析、風險控制,提出融資方案的建議;

    15各類工程的竣工結算審核;

    16竣工決算的編制與審核;

    17建設項目后評價;

    18建設單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3.1.4工程造價管理咨詢可分為項目的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咨詢和某一階段或若干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咨詢。

    3.1.5承擔全過程某一階段或若干階段工程造價管理咨詢業務,應依據本規程第3.1.3條規定的工作內容,在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具體約定服務內容、范圍、深度或參與程度。

    3.1.6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承擔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咨詢業務的,應關注各階段工程造價的關系,力求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做到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在相同的口徑下,使設計概算不突破投資估算,建設項目的工程決算不突破設計概算。在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及時與建設單位進行溝通,采取必要的工程造價控制措施或進行投資調整。

    3.2項目組織與實施

    3.2.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承擔工程造價管理咨詢項目后應編制工程造價管理咨詢項目工作大綱,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承擔咨詢項目本身的管理內容。工作大綱的內容應包括項目概況、咨詢服務范圍、工作組織、工作進度、人員安排、實施方案、質量管理等內容。

    3.2.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建立有效的內部組織管理和外部組織管理體系。內部組織管理體系主要包括承擔咨詢項目的管理模式、企業各級組織管理的職責與分工、現場管理和非現場管理的協調方式等。外部組織是以咨詢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為核心,在確保工程項目參與各方權利與義務的前提下,努力協調好與建設項目參與各方的關系,促進項目、的順利實施。

    3.2.3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按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要求制訂工作進度計劃,進度計劃應服從整個建設項目的總體進度要求,各類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的提交時間與總體進度相協調,各類咨詢成果的編制應有合理的工作周期。

    3.2.4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人員包括現場和非現場的管理、編制、審核、審定人員。各類人員的安排除應符合咨詢合同要求外,還應符合項目質量管理、信息管理、檔案管理等其他方面的要求。3.2.5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編制工程造價管理咨詢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重點突出,內容全面,方法明確,措施具體,全面反映各階段項目管理、工程造價確定、工程造價的控制、投資分析方案或措施。

    3.3風險管理

    3.3.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參與建設項目的風險管理,關注建設工程全過程的決策、設計、施工及移交的各個階段可能發生的風險,正確分析和控制涉及人為、經濟、自然災害等諸多方面的風險因素。重點關注合同文件、建設條件、人工及設備材料價格、質量、進度、施工措施、匯率、自然災害等風險因素。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項目實施中應進行正確的風險分析與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應包括對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影響和整個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指標的影響。

    3.3.2承擔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管理咨詢時,應在工作大綱中擬定建設項目風險管理方案,提出或分析主要風險因素。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根據風險分析與風險評估的預測結果,向建設單位提出風險回避、風險分散、風險轉移的措施。

    3.3.3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于已經發生的風險事件應進行風險的分析與評估,為處理風險事件、工程索賠等問題提出合理建議,降低風險損失,避免風險帶來的損失擴大。

    3.4信息管理

    3.4.1信息管理應包括工程造價信息數據庫建立、工程造價軟件使用及咨詢企業管理系統的建設,利用計算機及網絡通信技術為工程造價全過程信息化管理服務。

    3.4.2信息管理應貫穿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包括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合同價確定、工程計量與支付及竣工結(決)算,對所收集的工程造價信息資料應及時處理,并應用于工程造價的確定、審核及成本分析等環節。

    3.4.3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利用現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自行建立或充分利用市場已有的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和工程項目各階段積累的工程價格信息,建立并完善工程造價信息數據庫,主要包括政策法規、工程計價定額、市場價格、工程造價指標數據庫等。

    3.4.4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通過現場和非現場兩種渠道,建立可靠的信息來源途徑,隨時掌握工程計價在不同階段和不同時期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價格信息的變化,利用編碼體系,做好信息獲取、分析整理、信息利用、信息更新及信息淘汰。

    3.4.5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遵循統一化、標準化、網絡化的原則,應在工程項目各階段有效地應用工程項目全過程工程造價軟件,主要包括基礎數據管理軟件,工程項目估算、概算、預(結)算編審軟件,招投標管理軟件,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軟件等。

    3.4.6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逐步建立項目管理系統和企業管理系統,項目管理系統涉及咨詢合同管理、咨詢的核心業務管理等。企業管理系統在項目管理系統基礎上,考慮自動化辦公(OA)、人力資源及財務管理等內容。

    3.5.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建立相應的質量管理體系。對其承擔各階段工程造價咨詢的基礎資料的收集、歸納和整理,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和修改,成果文件的提交、報審和歸檔等,都要有具體的規定。

    3.5.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對委托者提供的書面資料(委托者提供的書面資料應加蓋公章或有效合法的簽名)進行有效性和合理性核對,應保證自身收集的或已有的造價基礎資料和編制依據全面、現行、有效。

    3.5.3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編制的各類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應在已評定的編制大綱基礎上進行。成果文件應經相關責任人的審核、審定兩級審查。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的編制、審核、審定人員應在工程造價咨詢的成果文件上簽署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專用章或造價員從業資格專用章。

    3.5.4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出具的各階段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應符合國家或行業工程計價的有關規定、標準、規范的要求。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應約定具體的工程咨詢質量精度標準。

    3.5.4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出具的各階段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應符合國家或行業工程計價的有關規定、標準、規范的要求。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應約定具體的工程咨詢質量精度標準。

    3.5.5投資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預算的預備費費率,工程交易階段的暫定金額的預備費費率應控制在行業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計價依據的合理范圍內。無相應規定者執行表3.5.5工程咨詢預備費費率參考標準。

    3.5.5工程咨詢預備費費率參考標準(%)

    咨詢類別

    依據文件

    預備費

    投資估算

    項目建議書

    10~20

    投資估算

    可行性研究報告

    8~10

    工程概算

    初步設計文件

    4~6

    工程預算

    施工圖設計文件

    3~5

    招標控制價

    施工圖設計文件

    3~5

     

    3.5.6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各階段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完成后,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對咨詢業務委托方進行回訪,聽取委托方對服務質量的評價意見,及時總結咨詢服務的優、缺點和經驗教訓,將存在的問題納人質量改進計劃,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3.6檔案管理

    3.6.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檔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檔案收集制度、統計制度、保密制度、借閱制度和庫房管理制度,以及檔案管理人員守則等。

    3.6.2工程造價技術檔案可分為過程文件和成果文件兩類。過程文件應按照造價咨詢項目的類別各自制訂文件目錄。主要包括:委托服務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或協議書,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文件及其附件,招標文件及招標補遺文件,竣工驗收報告及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工程結算書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圖紙會審記錄,工程的洽商、變更、會議紀要等書面協議或文件,施工過程中甲方確認的材料、設備價款、甲供材料、設備清單,承包人的營業執照及資質等級證書等。成果文件包括:投資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工程計量支付文件、工程索賠處理報告、工程結算等。

    3.6.3工程造價技術檔案應按委托服務合同建立,按服務項目分類整理歸納。

    3.6.4工程造價技術檔案過程文件自歸檔之日起,保存期應為5年;成果文件自歸檔之日起保存期應為10年。

    3.6.5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加強造價咨詢檔案現代化管理,運用計算機對檔案進行編目、檢索、借閱管理和綜合利用,為造價咨詢工作提供準確、方便快捷的信息與服務。

    4決策階段

    4.1投資估算的編制與審核

    4.1.1投資估算的主要工作內容為編制建設項目投資估算,估算建設項目流動資金。

    4.1.2投資估算編制應內容全面、費用構成完整、計算合理,深度應滿足建設項目決策的不同階段對其進行經濟評價的要求。

    4.1.3項目建議書階段投資估算的編制可采用生產能力指數法、系數估算法、比例估算法.混合法、指標估算法.可行性研究階段投資拈算應采用指標估算法。

    4.1.4投資估算的編制與審查應依據《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 1-2007的有關規定進行。

    4.1.5投資估算審查應審查投資估算繪制內容與要求的一致性;審查投資估算的費用項目的準確性、全面性和合理性。

    4.1.6投資估算編制的有關表格宜參照本規程附錄A。

    4.2建設項目的經濟評價

    4.2.1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應執行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發布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和參數》的有關規定。承擔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咨詢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為財務評價。

    4.2.2財務評價的內容應包括財務分析與財務評價兩個部分,財務分析與評價工作包括項目盈利能力分析、清償能力分析和不確定性分析。

    4.2.3建設項目財務評價應遵循以下程序:

    1收集、整理和計算有關財務評價基礎數據與參數等資料;

    2估算各期現金流量;

    3編制基本財務報表;

    4進行財務評價指標的計算與分析;

    5進行不確定性分析;

    6做出項目財務評價的最終結論。

    4.2.4建設項目盈利能力分析應通過編制全部現金流量表、自有資金現金流量表和損益表等基本財務報表,計算財務內部收益率、財務凈現值、投資回收期、投資收益率等指標來進行定量判斷。

    4.2.5建設項目清償能力分析應通過編制資金來源與運用表、資產負債表等基本財務報表,計算借款償還期、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指標來進行定量判斷。

    4.2.6建設項目的不確定性分析應通過盈虧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等方法來進行定量判斷。

    5設計階段

    5.1設計概算的編制與審核

    5.1.1設計概算的主要工作內容為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的編制、審核和調整概算的編制。

    5.1.2設計概算編制應內容全面、費用構成完整、計算合理;應按編制時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價格水平編制,應考慮建設項目施工條件等因素對投資的影響;還應按項目合理工期預測建設期價格水平??紤]資產租賃和貸款的時間價值等動態因素對投資的影響。

    5.1.3設計概算的編制應采用單位工程概算、綜合概算、總概算三級編制形式。當建設項目為一個單項工程時,可采用單位工程概算、總概算兩級概算編制形式。其中建筑單位工程概算可用概算定額法、概算指標法、類似工程預算法等方法編制;設備及安裝單位工程概算可按預算單價法、擴大單價法、設備價值百分比法、綜合噸位指標法等方法編制。

    5.1.4設計概算的編制與審核應依據《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CECA/GC 2-2007的有關規定進行。

    5.1.5設計概算的審核應審核設計概算編制內容與要求的一致性;審核設計概算的費用項目的準確性、全面性和合理性。

    5.1.6調整概算編制深度與要求、文件組成及表格形式同原設計概算,調整概算應對工程概算調整的原因作詳盡分析說明,所調整的內容在調整概算總說明中要逐項與原批準概算對比,并編制調整前后概算對比表,分析主要變更原因。

    5.1.7設計概算編制的有關表格宜參照本規程附錄B。

    5.2施工圖預算的編制與審核

    5.2.1施工圖預算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單位工程施工圖預算、單項工程施工圖預算和建設項目施工圖總預算。

    5.2.2施工圖預算編制應保證編制依據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預算報告的完整性、準確性、全面性;應考慮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并結合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施工圖預算編制應控制在已批準的設計概算投資范圍內。

    5.2.3施工圖預算編制依據如下:

    1經過批準的設計概算;

    2經過批準和審定后的全部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及相關標準圖集和規范;

    3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以及現場勘察等文件;

    4現行預算定額和相應的地區單位估價表;

    5建筑工程費用定額和價差調整的有關規定;

    6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班的預算價格及調價規定;

    7造價工作手冊及有關工具書。

    5.2.4施工圖預算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可采用三級預算編制或兩級預算編制形式。

    1三級預算編制形式設計預算文件組成:

    1)封面、簽署頁及目錄;

    2)編制說明;

    3)總預算表;

    4)綜合預算表;

    5)單位工程預算表;

    6)附件:補充單位估價表。

    2兩級預算編制形式設計預算文件組成:

    1)封面、簽署頁及目錄;

    2)編制說明;

    3)總預算表;

    4)單位工程預算表;

    5)附件:補充單位估價表。

    5.2.5單位工程施工圖預算應采用單價法和實物量法進行編制;單項工程施工圖預算由組成本單項工程的各單位工程施工圖預算匯總而成;施工圖總預算由單項工程(單位工程)施工圖預算匯總而成。

    5.2.6施工圖預算的審核可采用全面審查法、標準預算審查法、分組計算審查法、對比審查法、篩選審查法、重點審查法、分解對比審查法等方法;施工圖預算審查應重點對工程量、工、料、機要素價格、預算單價的套用、費率及計取等進行審查。

    5.2.7施工圖預算編制的有關表格宜參照本規程附錄C。

    G.1招標文件與合同相關條款的擬定。

    6交易階段

    6.1招標文件與合同相關條款的擬定

    6.1.1在施工招標策劃過程中應明確以下問題:

    1承發包方式的選擇;

    2招標工程范圍的界定;

    3標段的劃分;

    4合同價方式的選擇;

    5總包與分包的合同關系;

    6計價方式的選擇;

    7招標控制價的說明;

    8投標報價的約定。

    6.1.2在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擬定過程中,應對下列問題進行約定:

    1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計量與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方式、數額及時間;

    3工程價款的調整因素、方法、程序及支付時間;

    4索賠與現場簽證的程序、金額確認與支付時間;

    5發生工程價款糾紛的解決方式和時間;

    6承擔風險的內容、范圍以及超出約定范圍和幅度的調整辦法;

    7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編制與核對、支付及時間;

    8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間;

    9與履行合同、支付款項有關的其他內容等。

    10招標文件和合同范本的選用應當根據項目特點、項目規模、項目管理模式、承發包方式、合同價方式、工程計價方式等因素綜合選用國家發布或允許使用的范本。

    6.1.4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的擬定應依據以下內容:

    1法律、法規、高院司法.解釋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

    2項目特點、標段劃分、招標范圍、工作內容、工期要求、合同價款方式、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地質資料、參考資料、現場條件、管理要求等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資料;

    3工程建設標準、標準圖集、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價格信息、規范性文件等;

    4市場競爭狀況、施工技術能力、施工設備狀況等其他因素。

    6.1.5擬定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時應當遵循如下程序:準備工作、文本選用、文件編制、文件評審及成果文件提交等。

    6.2工程量清單與招標控制價編制

    6.2.1工程量清單與招標控制價編制的內容、依據、要求、表格格式等應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8的有關規定。

    6.2.2招標控制價的編制未采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時,需在招標文件或答疑補充文件中予以說明,采用的市場價格應通過調查、分析確定,有可靠的信息來源。

    6.2.3編制招標控制價時,施工機械設備的選型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條件,本著經濟實用、先進高效的原則確定。

    6.2.4編制招標控制價時,應正確、全面地使用行業和地方的計價定額以及相關文件。

    6.2.5編制招標控制價時,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計算不可競爭的措施費用和規費、稅金。

    6.2.6編制招標控制價時,對于競爭性的措施費用應依據專家論證后的方案進行合理確定。

    6.2.7編制工程量清單應當遵循如下程序:

    1了解編制要求與范圍;

    2熟悉工程圖紙及有關設計文件;

    3熟悉與建設工程項目有關的標準、規范、技術資料;

    4熟悉已經擬訂的招標文件及其補充通知、答疑紀要等;

    5了解施工現場情況、工程特點;

    6擬訂或參考常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7描述分部分項工程量特征,計算分部分項工程量,編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

    8編制常規措施項目清單;

    9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匯總、分析、審核;

    10成果文件簽認、蓋章;

    11提交成果文件。

    6.2.8編制招標控制價時應當遵循如下程序:

    1了解編制要求與范圍;

    2熟悉工程圖紙及有關設計文件;

    3熟悉與建設工程項目有關的標準、規范、技術資料;

    4熟悉擬訂的招標文件及其補充通知、答疑紀要;

    5了解施工現場情況、工程特點;

    6熟悉工程量清單;

    7掌握工程量清單涉及計價要素的信息價格和市場價格,依據招標文件確定其價格;

    8進行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

    9論證并擬訂常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0進行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

    11進行其他項目、規費項目、稅金項目清單計價;

    12工程造價匯總、分析、審核;

    13成果文件簽認、蓋章;

    14提交成果文件。

    6.3投標報價分析

    6.3.1投標報價的分析應依據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投標文件及工程計價有關規定。

    6.3.2對投標報價分析一般應包括錯漏項分析,算術性錯誤分析,不平衡報價分析,明顯差異單價的合理性分析,措施費用分析,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規費、稅金等不可競爭費用的審核。

    6.3.3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投標報價分析活動中,應僅對各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中有關報價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意見,供評標專家評標時參考,不應對投標文件進行任何修改,承擔工程量清單或招標控制價編制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專家不應參加同一項目的評標工作。

    6.4工程合同價款的確定

    6.4.1工程合同價款的約定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8的有關條款。

    6.4.2招標工程量清單未依據設計施工圖紙計算的,應在施工圖紙發出后按施工圖紙核實清單項目并計算工程數量,經合同雙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7施工階段

    7.1工程預付款

    7.1.1工程預付款撥付的時間和金額應按照發承包雙方的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無約定的宜執行《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財建〔2004〕369號)的相關規定。

    7.1.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按照發承包雙方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在工程開工前,計算應支付的工程預付款數額。

    7.1.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按照發承包雙方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在工程開工前,計算應支付的工程預付款數額。

    7.1.3支付的工程預付款,應按照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約定在工程進度款中進行抵扣。

    7.2.1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委托方的要求,按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及方法參與工程計量,負責按時審查并確認進度款的支付額度,向建設單位提交進度款支付建議,并建立相應工程計量支付管理臺賬。

    7.2.2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8的有關規定和表式審核工程計量支付的全部內容,審核內容包括:

    1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價款;

    2累積已完成的工程價款;

    3累計已支付的工程價款;

    4本周期已完成計日工金額;

    5應增加和扣減的變更金額;

    6應增加和扣減的索賠金額;

    7應抵扣的工程預付款;

    8應扣減的質量保證金;

    9根據合同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

    10本付款周期實際應支付的工程價款。

    7.2.3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審核與確定本期應支付的進度款金額時,應注意按照合同條款的約定,做好工程預付款、計日工、變更和索賠款項的同期支付。

    7.2.4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審核與確定本期應支付的進度款金額時,若發現工程量清單中出現漏項、工程量計算偏差以及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的增減,應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完成的實際工程量計算和確定應支付金額。

    7.2.5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及時建議建設單位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

    7.3.1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根據承發包合同條款的約定,及時完成對工程變更費用的審查及處理。

    7.3.2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對工程變更的審查包括工程變更費用的有效性、完整性、合理性和準確性。

    7.3.3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對工程變更的估價的處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合同中已有適用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價格確定;

    2合同中有類似的價格,參照類似的價格確定;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7.4.1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依據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相關規定處理工程索賠,注意索賠理由的正當性、證據的有效性和時效性。

    7.4.2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收到索賠申請報告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承發包合同約定予以審核,或要求申請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7.4.3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與各方積極配合,采用合理的索賠計算方法,對于工程索賠加強主動控制,避免索賠費用的擴大。

    7.4.4工程索賠的程序應參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S 50500-2008中第4.6.3條的規定執行。

    7.4.5工程索賠價款的計算應遵循下列方法處理:

    1合同中已有適用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價格確定;

    2合同中有類似的價格,參照類似的價格確定;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7.5偏差調整

    7.5.1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編制工程進度款資金使用計劃,并與工程實際完成進度款進行對比分析,分析偏差及產生的原因,為建設單位提供偏差調整和資金籌措建議。

    7.5.2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根據施工過程的隨機因素與風險因素產生的已完工程實際投資與已完工程計劃投資的差值確定投資偏差。

    7.5.3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根據施工過程的隨機因素與風險因素產生的擬完工程計劃投資與已完工程計劃投資的差值確定進度偏差。

    7.5.4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分析投資偏差和進度偏差產生的原因,并應向建設單位提出合理的組織措施、經濟措施和技術措施,為業主調整資金籌措和使用計劃、進度計劃,進行偏差的控制與糾正提供可靠依據。

    8竣工階段

    8.1工程竣工結算

    8.1.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依據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要求,進行建設項目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出具工程結算審查報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按照發包、承包雙方合同約定確定建設工程的最終工程造價。

    8.1.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依據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要求,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并應滿足發包、承包雙方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結算時限或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8.1.3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要充分利用全過程造價咨詢交易階段、施工階段的各項工程造價咨詢成果,并應按發包、承包雙方合同約定,完整、準確地調整工程造價,反映影響工程價款變化的各項真實內容。

    8.1.4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應采用全面審查法,嚴禁采用重點審查法、抽樣審查法或類比審查法等其他方法。

    8.1.5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文件組成、審查依據、審查要求、審查程序、審查方法、審查內容、審查時效,應執行《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 3-2007的有關規定。

    8.1.6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承擔工程竣工結算審查,其成果文件一般應得到審查委托人、結算編制人和結算審查受托人以及建設單位共同認可,并簽署“工程結算審定簽署表”。確因非常原因不能共同簽署時,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單獨出具成果文件,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1.7工程結算審查成果文件的有關表格宜參照本規程附錄D。

    8.2工程竣工決算

    8.2.1工程竣工決算應綜合反映竣工項目從籌建開始到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為止的全部建設費用、投資效果,正確核定新增資產價值。

    8.2.2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依據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調整及其批準文件,招投標文件(書),歷年投資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批準的項目預算,承包合同、工程結算等有關資料,有關的財務核算制度、辦法,其他有關資料。

    8.2.4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封面;

    2基本建設項目概況表;

    3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

    4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

    5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

    8.2.5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的內容主要包括:

    1基本建設項目概況;

    2會計賬務的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

    3基建結余資金等分配情況;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5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建議;

    6決算與概算的差異和原因分析;

    7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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